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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国,依照《建筑与居住法典》(Code de la construction et de l’habitation)第L613-3条规定,由法院作出的关于驱逐违约房客的“勒令迁让”判决(jugement d’expulsion)在每年冬季必须暂停执行。这便是法文所说的“trêve hivernale(冬季暂停驱逐)”;它的有效时间每年从11月1日起至翌年3月15日止。
由于今年(2010年)的11月1日是星期天,所以,“trêve hivernale(冬季暂停驱逐)”从10月30日星期六晚21时便开始生效,使那些受驱逐威胁的房客多得了一天的喘息时间。
法国法律对房客权益有严格的保护。当房客因种种原因违约交不起房租并且占据住房不走时,房东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将房客驱逐出被占住房。而法院“勒令房客迁让”(expulsions locatives)判决的执行受到严格的规管,例如:不得在晚上21时至早上6时之间驱逐,也不得在休息日(jours chômés)–如星期天–和例假日(jours fériés)驱逐房客;在每年11月1日至3月15日这四个多月的法定“trêve hivernale(冬季暂停驱逐)”期内,更是不得赶走房客。只有等过了3月15日后,房主才能按照法院判决,设法赶走房客,并在必要时,可要求警察协助“请”走房客。
法国的“冬季暂停驱逐房客”法律规定始于1991年。它只涉及房客的主住宅(résidence principale)用房;而且在某些情况下,这一措施并不能对房客构成保护,法院的“勒令迁让”判决可以在包括冬季在内的全年得到执行;这些不受保护的例外情形包括:
–租用属于“危险命令(arrêté de péril)”规定的不卫生住房(logement insalubre)的人;
–不是通过租用而是以撬锁方式进入并非法占用空房的人,也即法文里常说的“squatters(擅自占据空房子的人)”。
巴黎市的“冬季暂停驱逐房客”规定不同于其它地方。因为巴黎市议会(Conseil de Paris) 主张对那些被视为诚实 (de bonne foi) 房客的人给予更多宽容 (indulgence) ,所以,巴黎市内“冬季暂停驱逐房客”的规定可以在法定日期前15天开始生效,或在法定日期结束后15天内依然有效。
由于经济危机和住房紧缺两大因素的混合作用,导致法国2009年有关房租租金纠纷的司法诉讼案件持续增加;据法国司法部公布的数据,2009年法国法院共受理139598件房租纠纷案,比2008年增加3.9%;法院作出“勒令迁让(expulsion)”判决共106938件,同比增加1.5%。
据专门关注贫困人士住房问题的法国皮埃尔神父基金会(Fondation Abbé Pierre)透露,只有40%的诉讼当事人(房客)在判决当天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庭,这也就是说,许多人都因失去在法庭陈述自己经济境况或要求缴纳房租期限的机会而被判驱逐。
关于法院“勒令房客迁让”(expulsions locatives)判决的执行,据法国内政部公布的官方数据,2009年要求动用警力驱走房客的请求增加了1.9%,达到41637起,但警方同意干预的答复却下降了7%,为23885起,而实际动用警力驱逐的只有10597起,下降了6.5%。
但据“皮埃尔神父基金会”估计,内政部的数据可能并不反映全部现实,全法国每年因缴不起房租而遭驱逐的房客数量远不止1万人(家),而应在5万家左右,因为许多人都在收到司法执达(huissier)信函后或在警察到达前便都自动离开住房,有的是不想在邻居前丢丑,有的是不想让孩子经历驱逐留下心理创伤。
本文原创感觉法兰西